随着工业及交通运输等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煤和石油的大量使用,将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排放到空气中,当其浓度超过环境所能允许的极限并持续一定时间后,就会改变空气的正常组成,破坏自然的物理、化学和生态平衡体系,从而危害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健康,损害自然资源及财产、器物等,这种情况即被称为大气污染。
根据燃料性质和污染物的组成,可将大气污染分为煤炭型、石油型、混合型和特殊型四类。
(1)煤炭型:是由燃煤工业企业的烟气排放和家庭炉灶等燃煤设备的烟气排放造成的,主要污染物有烟尘、SO2等一次污染物,以及由这些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而生成的硫酸、硫酸盐类气溶胶等二次污染物。
(2)石油型大气污染:是由汽车尾气、石油冶炼及石油化工厂的废气排放造成的,主要污染物是NOx、烯烃、链状烷烃、醇、羰基化合物等,以及它们在大气中形成的臭氧、醛类及生成的一系列中间产物与最终产物。
(3)混合型大气污染:是煤炭和石油在燃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混合物造成的污染,以及从工厂企业排出的各种化学物质等,是介于煤烟型和石油型污染之间的一种大气污染。
(4)特殊型大气污染:特殊型污染是指各类工厂企业排放的特殊气体所造成的污染。这类污染常限于局部范围之内。如磷肥生产企业排放的特殊气体引起的氟污染、铝碱工业周围形成的氯气污染等。 |